项目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内容: 天津市武清区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3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QCG2021-053
2、项目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68817.32万元
5、最高限价:168817.32万元
6、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168,817.32 168,817.32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详见公告附件
7、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15年,其中项目建设期3年,第一年100个村第2年投入运营,第二年100村第3年投入运营,第三年96个村第4年投入运营。第4年后,本项目全部投入运营。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基本要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但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5.2投融资能力要求申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投融资实力,具有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的投资能力和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的融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文件、母公司支持文件、银行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可用授信额度证明或处于有效期内的银行授信协议、贷款意向书等)。5.3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五年在国内应具有至少一个PPP项目业绩。5.4资质要求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5联合体资格要求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2)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3)联合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申请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联合体协议应保持一致。5.6其它要求: 无 。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08日到 2021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3、方式: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现场领取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书面的资格预审结果,未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及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均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应在2021年3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天津市武清区黄庄街泉水道231号天津武清金泰假日酒店2F会议室5。

八、资格预审日期: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3月30日13点30分前。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2.0%的价格扣除。

采购人: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电 话:022-82138902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人:张经理、黄经理、邵经理
电 话:010-88354433转345、346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