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SZ0401G2303150010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同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2021]138号、同发改[2022]21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招标人为同江市排水事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汇龙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同江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工程-污水处理厂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同江市三村镇头村村南,西临头村至丰乐村路,南至同抚路;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同江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工程-污水处理厂EPC项目,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占地面积17250㎡,建设规模为1.0万m3/d。
2.4 计划工期:
(1)设计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知进场后1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7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设计服务期限最终须满足项目施工进展要求。
(2)计划工期:2023年5月10日至2024年10月10日,共计519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甲方负责监督采购设备全过程)、运输、保管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表土剥离、三通一平等施工内容)、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后期维保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及办理、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报建审核等相关手续。
(2)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工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 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污水经处理后,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 A标准要求。
其中: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工业废水排放要求: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中的相关规定。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总投资约为7872.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以及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包括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3)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4)施工项目班子其他人员要求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投标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以上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以上人员需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连续3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2月)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企业成立日期不足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牵头方为施工单位)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
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④联合体双方需共同报名。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后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8 财务要求:施工、设计企业近三年(2019、2020、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财务状况表从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验资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00时00分至2023年3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 2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9时30分。
7.3 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4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8、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其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845439090

招标人:同江市排水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
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0454-292621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汇龙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0号地王大厦18层6室
邮 编:150090
联系人:林女士
电 话:0451-87623286转8041
电 邮:linyanan@huilong.xyz

(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2023-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