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山东省将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实施城镇截污工程。城镇改造、扩建和新建住宅区,将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广泛吸引外资、民间资本及其他社会资金,用于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为消除制约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的“瓶颈”难题,2004年山东省平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将提高到0.8元/立方米,2005年提高到保本微利水平。
根据决定,山东省将制定加快城镇管网建设的扶持政策,在2007年底以前对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氮磷脱除设施和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并重视与加强污泥的处置和管理,防止二次污染。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截污管网等配套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筹资、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使用和同时计算生产成本。
山东省环保局局长张凯介绍,今后凡收费标准不到位、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的地区建设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不得享受国家和省在资金、用地、水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