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红光报道 阜新市物价局、公用事业与房产局日前联合召开了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来自该市各界的29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综合各位代表意见后,该市城市污水处理费按全省最低限度拟调新的征收标准,并将于近期开始实施。
据了解,目前阜新市的污水处理费标准是依据省、市相关规定从2002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该项收费主要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费用。但从该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实际情况分析,现有的收费标准远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及运营后的需要。为此,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并结合该市的实际情况,阜新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向市物价局提出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方案。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的最低限度要求和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角度考虑,该市对污水处理费拟进行调整。拟调新的征收标准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由0.25元调到0.50元;非居民用水处理费每立方米由0.32-0.35元调整至0.70元;自备井每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70元;特种行业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由0.40元调到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