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水利局获悉,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力争到2010年,中心城区和所有区县城区建成节水型城区,18个区县建成节水型区县,全市基本建成节水型社会。
具体目标是:按照以供定需的原则,将全市总用水量控制在43亿立方米/年左右,使农业、工业和城市人口的发展规模控制在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之内。依据污水处理建设规划,建成纪庄子、咸阳路、东郊、北仓、双林、张贵庄等18座污水处理厂和8大再生水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再生水利用量达到10.6亿立方米。建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塘、汉、大等海水淡化示范工程,海水淡化量达到1.7亿立方米,海水直接利用量达到30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7%(含电力),万元产值取水量降至12立方米;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60%以上,农村饮水管网的入户率达到100%。
据悉,为如期实现基本建成节水型社会的目标,在完成水资源调查评价,并按照行政区划,划分确定各区县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初始用水权的基础上,建立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用水权有偿转让,将蓟县农业用水的2500万立方米引滦指标转让给大唐及国华发电厂;在塘沽区试行工业内部水权转让;在静海县、宝坻区和宁河县等农业大县试行农业内部水权转让。率先在城市化程度高的塘沽区成立城市用水者协会,在宝坻区、宁河县和汉沽区成立40个农民用水者协会,吸纳用水者协会参与水资源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水资源配置、水价调整等重大水务活动。
(天津日报 记者李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