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昨日(11月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从12月1日起,主城区居民污水处理费每吨上调0.2元,非居民污水处理费每吨上调0.5元。由于污水处理费是水费的组成部分之一,这意味着居民用水将随之上调0.2元。
经过听证 执行标准低了一半
我市主城区居民污水处理费现行征收标准为0.4元/吨,上调后则为0.6元/吨,非居民由现行的0.4元/吨调整为0.9元/吨;其他区县居民的城市污水处理费按0.4元/吨征收,非居民按0.8元/吨征收。新标准从2004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2005年1月1日起照抄表水量执行。
新标准与听证方案相比,主城区居民污水处理费下降了50%,听证会作用得到充分体现,除此之外,非居民污水处理费也在听证方案上有所下调,将听证方案中上调0.6元降为0.5元。
每户居民 每月要多花1.7元
城市污水处理费上调后,对居民生活有何影响?市民能否承受?据测算,若污水处理费提高0.2元,每户居民月平均支付5.21元,比原来仅多支付1.74元,如果按每户3人计算,每人每月多支出0.58元。
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此次污水处理费调整的影响已纳入今年调整低保措施的测算中,今年12月,市政府还将出台养老标准调整的方案,从而基本上消化了收费标准上调后对这些低收入群体的影响。
水价上涨背景
重庆污水处理任务艰巨
市发改委副主任唐英渝在会上说,适当上调污水处理费,主要是考虑到重庆地处长江上游,要避免各种污水直接排入长江后对长江造成污染,因此现在重庆面临的排污任务十分艰巨。
据介绍,到2010年,我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将达到70%以上,如果按新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后,2004年至2010年运行及还本付息资金尚有缺口46.39亿,因此重庆当前面临的资金问题非常严重。但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市政府还是考虑到市民的承受能力,推迟了污水处理费上调执行时间(原决定10月1日起执行),并将听证方案中的上调标准进行了下调。
(重庆商报 记者吴从斌谢季宏实习生周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