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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兴:严控非法滥采地下水

http://www.waterchina.cn 2004/11/29 中国水利报

  近几年来,江苏省宜兴市城区不少用水单位对地下水资源无序、过度开采的现象十分严重,带来了一系列环境、地质、生态问题。对此,从2003年初开始,该市在水资源科学规划、优化配置、合理利用工作中全面突出保护水、珍惜水、节约水这一主题,在全市打响了一场地下水资源保卫战——

无序过度开采恶果凸现

  山清水秀的江苏宜兴,是著名的江南水乡,境内河湖众多,雨量充沛,水资源比较丰富。但是,近几年来随着宜兴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对水的需求量日益增长,清冽的地下水被过量开采,地下水位急速下降。宜兴周边的一些地区,曾发生多起地面沉降和地面塌陷等恶性地质灾害,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构成了重大威胁。
  宜兴城区的地下水现状更不容乐观。据有关部门统计,该市有地下水开采深井111口,用水单位108个。由于相对集中开采和过量开采,一些区域内的地下水可开采量逐年减少,地下水位出现明显的降落漏斗。个别区域因连年滥采,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已经开始显露地面沉降或地面局部塌陷等地质灾害苗头。特别是去年以来,在宜兴城区的不少居民住宅小区,非法打井、乱开滥采浅层地下水的现象日益增多,日取水量大,且水井位置相对集中,严重威胁着城区建筑物的安全。同时,浅层地下水易受地表活动影响,工业和生活的废污水极易渗透,导致水质恶化较为严重,对市民身心健康也构成了威胁,保护地下水资源迫在眉睫。

依法保护各方联动

  保护地下水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更是责无旁贷,从2003年初开始,宜兴市水利部门会同各有关职能部门,打响了这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地下水资源保卫战。
  地下水的整治工作责任重,且涉及面广、矛盾多、工作难度大。该市于2003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通知》,2004年3月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通告》,明确规定“禁止在城市规划区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凿井取水,禁止在城市、集镇、住宅小区等建筑物密集区、公共绿地、道路、广场及住宅房底层开凿小井、皮管井等各类水井”,为集中整治行动提供了政策保障。
  地下水井的整治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发动全社会都来关心与支持地下水井整治工作,宜兴市水利部门充分利用舆论工具,对地下水资源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在电视台、报纸刊登公告,制作专题宣传片,并把宣传资料发送到居民家中。截止到目前共发送通告、告市民书2万多份,并在一些重点小区进行现场宣传。现在,广大居民的思想认识有了明显转变,从不理解到逐步理解,从阻碍封井变为主动登记封填,使地下水整治工作进展顺利。
  从今年4月份起,宜兴市水利部门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行动,对宜城、丁蜀两镇的生产经营性水井进行了联合整治。共封填生产经营性水井109口,其中近80%的取水户主动拆除了取水设施。从8月1日起,整治工作转向居民家庭水井。为充分保护市区居民的利益,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奖励措施,对自愿封填的居民家庭用水户,由水务集团实施优惠供水,并当场兑现100元现金或免费使用自来水40吨。这一政策得到了广大居民的拥护,仅当月申请自愿封填的市民就达到100多户。保护地下水资源贵在长效地下水资源的保护重在管理,贵在坚持。
  宜兴市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实施长效管理。
  一是严格凿井管理,限制地下水开采,在自来水管网覆盖地区,一律不再增凿新井;整顿地下水开采秩序,规范采用水行为;严格总量控制,实行计划开采。力争3年内地下水开采总量从目前每年的359万立方米减少到100万立方米。二是加强基础管理,扎实做好计量设施安装工作。凡申请办理取水许可的单位,都必须事先签订取水协议,规范取用水行为后再办理有关手续,未安装计量设施的企业必须补装。三是逐步实现城区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社会化。针对小水井地方分散、位置隐蔽、难以管理的特点,该市水利部门经过多方努力,与商品房开发商达成协议,由开发商在售房合同中明确规定,小区内严禁打水井,同时把地下水井的管理工作纳入小区物业,由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检查监督,使水资源保护工作由单一的职能管理向社会化管理转变,也使广大市民把保护地下水资源作为一种公共行为,自觉遵守执行。

 
作者:徐震 江文波 王慧梅 王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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