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今天召开宣传贯彻《上海市防汛条例》动员会,会议主要目的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拉开深入学习贯彻《上海市防汛条例》的序幕,并以此为契机,掀起防汛执法管理的新高潮,促进今年各项防汛措施的进一步落实,为做好今后的防汛工作打下更好的基础。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关壮民、市政府副秘书长洪浩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水务局局长张嘉毅作动员报告,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市防汛办公室主任、市水务局副局长汪松年主持会议。
《上海市防汛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今年8月8日审议通过,并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本市防汛工作进一步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市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水务局局长张嘉毅在动员报告中指出,制定《上海市防汛条例》是应对自然灾害袭击、保障城市安全的客观要求,是推进依法治市、严格依法行政的时代要求,是进一步增强整体合力、消除安全隐患的紧迫要求,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依法治市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制定和学习贯彻防汛条例的重要意义。要认真组织防汛条例学习3,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抓紧做好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加强防汛执法监督检查,努力开创上海防汛工作的新局面。
洪浩副秘书长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汛期尚未过去,下阶段的防汛工作要结合《防汛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加强检查整改,坚决消除一切隐患;加强值班和指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加强宣传培训,不断提高组织和实施防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关壮民主任委员代表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要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应当认真学习《防汛条例》,深入领会精神实质;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条例实施的监督检查;团结协作,共同保障上海的防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