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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制度框架初成

http://www.waterchina.cn 2005/11/18 法制日报

  目前,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水利部联合组成的节约用水立法工作组已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框架和制度已基本形成。这是记者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了解到的。
  全国人大代表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有关议案中认为,节水工作迫切需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以及行政管理和强制义务规范,建议尽快制定节水法,以应对我国水资源短缺的形势,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规范节水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全国人大环资委认为,节约用水既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减少水污染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国的节水水平与严峻的水资源形势还很不相称,需要政府、全社会共同行动,承担起各自的责任,采取多种手段和政策措施,大力推行节水工作。因此,制定一部专门的节水法律,明确各方的节水责任和任务,建立节约用水的控制、监督、管理机制,把节水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是十分必要的。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制定了大量与节约用水有关的规划和政策,一些地方颁布了节约用水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这些规划、政策和法规的实施,为节水立法积累了宝贵经验,打下了良好基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水立法工作,今年7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中,将起草《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列为完善节约资源法律法规的重要任务。目前,这一条例的框架和制度已基本形成,代表们提到的用水计划和用水定额制定、建设项目的节水论证、节水器具的准入与市场推广、水价机制、节水资金等问题均已列入立法考虑的重点内容。鉴于正在起草的《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涉及的内容已经基本覆盖了当前急需开展的主要节水工作,环资委建议国务院及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工作,尽快颁布实施《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待该条例施行一段时间后,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再根据需要制定节水法。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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