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沈阳市召开《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立法论证会,专门听取立法顾问、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对该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如果本条例顺利出台,将解决沈阳市目前在供水和节水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能够积极地推进公用事业的市场化进程,打破城市供水企业一家垄断的局面,同时也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建设节约型社会提供法规依据。
据了解,沈阳每天缺水量达40万立方米,缺水量居全国十大城市之首。但是,转供水、私接乱改、窃水、随意开采地下水和私自开凿自备井等浪费水资源的现象也较为严重。且由于执法依据不具体,操作性不强,造成沈阳依法管理的力度也较弱。
目前沈阳市将通过人大立法出台《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切实保障用户生活、生产和其他用水,维护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
(辽宁日报 岳阳 记者 刘大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