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物价局昨天举行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就市自来水公司提交的调价方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绝大部分听证会代表对本次价格调整表示认可,但在具体调整幅度和做法上,代表们提出了一些不同看法。
●方案:居民水价拟增至1.69元/立方米
据了解,现行供水价格是2000年制订的。受建设投入加大、供水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自来水公司近年来亏损逐年增加。在听证会上,市自来水公司提出的调价申请方案包括用水分类的调整和价格调整。用水分类由原来的生活、生产、经营三类,按水价由低到高调整为生活、生产、行政事业、经营和特种用水五类。拟调整后的最终收费价格分别为1.69元/立方米、1.87元/立方米、1.93元/立方米、2.60元/立方米、3.68元/立方米。
●居民生活水价变动构成
自来水公司现行收取的1.19元/立方米的居民生活用水费用包括:水自身价格0.70元/立方米、公用事业附加费0.07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40元/立方米、水资源费0.02元/立方米。此次调整后,水自身价格和公用事业附加费将发生变动,分别将上涨0.48元和0.02元,使得居民生活用水费用增至1.69元/立方米。
●优惠政策:特困职工、低保家庭有减免
调价后,宜昌市自来水公司将对属于该公司供水用户的特困职工家庭实行每月用水10立方米以内减半收费,超出部分收取全费。对除特困职工以外的属该公司供水用户的低保对象家庭,按不新增调价负担的原则,实行对基本月用水量10立方米内的调价部分予以减免,超出部分收取全费的办法。
据悉,市物价部门将在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基础上,合理调整供水价格,报市政府及省物价局确定后实施。
(宜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