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提示:1月18日,沈阳市自来水总公司八个区营业处与26名职工分别签订了《自来水特许经营合同》,把全系统自来水业务经营权下放给基层经营者,并彻底实现水务经营与管理分开。按照合同规定,为确保任务完成,26名经营者将根据每月水费承包金额不同,分别要交8%或10%不等比例的风险抵押金。
由此,沈阳成为全国首个在此领域进行变革的城市。
(水业中国元月25日讯)晨报讯(记者龚文武)陵东街25号,沈阳市皇姑区自来水公司经营一公司所在地。
昨日,记者在该公司看到,不时有市民前来交费,工作人员也在按部就班。实际上,其内部刚刚开始了一场变革。
作为公共事业之一,沈阳自来水业改革又迈出一步。身份和工资都要变
该公司主要负责陵东10个地区水费查收、管网维护、泵站加压、发展用户等工作,4万居民户在此缴纳水费。
“上周五,公司刘经理已经与皇姑自来水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有员工向记者证实。而在电话中,刘经理认为,合同签订后风险和机遇并存,公司在取得经营权同时,还要承担相关的责任与任务。
在合同签订后,该公司将主要负责水费的收取,而相关服务由上属公司承担。刘经理转变为自负盈亏的经营者,相关职工的工资也将由自来水总公司统一发放改变为该经营公司发放。
26个人负责增收2000多万
与刘经理及其公司面对同样变化的,还有25个经营者及公司。从去年开始,这26个经营者通过层层竞争,最终获得了水费业务的经营权。
昨日,记者询问后得知,这26位经营者的身份既有原经营公司的经理,也有普通员工。虽然以往身份不同,但在签订合同后,这26名经营者将共同面对沈阳2006年2000多万元水费增收任务。
据了解,2005年沈阳自来水总公司共完成水费收入4.2亿多元,同比增长5.2%。今年,该公司水费收入同比还要增长5%,也就是2000多万左右。
水务经营与管理分开
资料显示,早在1995年沈阳市政府就曾作出决定,停止对沈阳市自来水总公司的财政补贴。作为沈阳公共事业的一部分,该公司改革随后开始,市场化成为改革的目标。
2000年初,沈阳市自来水总公司将营业公司、加压公司和实业公司全部撤销,供水、服务、营业、查收、二次加压结为一体,成立8个区级分公司。2001年,该公司率先在全国同行业实行“特许经营制”。
此次变革后,沈阳自来水总公司及其下属区级公司将主要负责提高供水服务和管理,水费的征收将主要由基层公司26个经营者负责。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将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加快企业由传统向管理专业化和经营社会化转变。
另有消息称,今年沈阳自来水涨价已列入相关部门议程,这也将成为此次改革成功的另一个契机。
(来源:华商网-华商晨报,作者:记者龚文武,2006-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