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业中国3月20日讯)昨日下午,福建省泉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考核验收反馈会在泉州大酒店召开,考核验收组一致同意:泉州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期间,验收组听取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汇报;查看了创模工作档案、技术资料,审核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实地察看了泉州市市容市貌、市区河道水质、水厂取水口;检查了环境监控中心、水质自动站、垃圾填埋场、垃圾转运站、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医疗垃圾焚烧中心、城镇污水处理厂等。在考核验收期间,泉州市人民政府还公布了群众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市民监督,并对接到的所有举报进行及时处理。
对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考核验收组认为:泉州市创模档案以及整改材料齐全,数据完整翔实,特色专题报告内容丰富,已达到了各项创模考核要求。考核结果将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报请国家环保总局局务会审查批准。图为国家环保局考核验收组在石狮检查工业污水处理情况。
(来源:石狮日报,作者:记者洪亚男/文、兰良增/摄,2006-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