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业中国3月31日讯)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水利部关于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重点专项规划,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为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和专家的意见,3月29日,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送审稿)专家论证会在京召开。水利部总工程师刘宁出席会议,并向与会的专家及代表介绍了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情况。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司长周学文主持会议。
会议还邀请有关专家形成专家论证组,由水利部徐乾清院士担任专家论证组组长。与会专家对《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送审稿)》进行认真讨论,并最终形成讨论意见。
水利部各相关司局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对水利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与此相比,我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影响水利发展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十分突出,洪涝灾害、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与生态环境恶化等水问题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水利发展要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全局,转变发展模式,继续巩固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政府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需求,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保障国家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水利部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按照"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在开展大量调查研究、系统分析、开展重大问题专题研究、广泛听取专家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了"十一五"时期水利发展的思路、目标、总体布局、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改革与管理任务。《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政府组织实施为主的规划,是指导今后一段时期全国水利发展和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来源: 水利部/责编:文静200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