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业中国4月3日讯)山东省烟台市市长周齐近日向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诉苦”:烟台市套子湾污水处理厂唯一的收入为每吨0.12元的污水处理费。为了确保该厂稳定运行,市里每年要补贴近2000万元。
然而,烟台毕竟还有相当的经济实力,周齐市长的苦衷与营口市副市长孟繁忠比起来,显然小得多了——尽管营口正紧锣密鼓地进行4个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但由于地方财政紧张,配套资金投入困难,目前该市还没有一座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
环保总局有关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以年均5%的速度递增,并在1999年首次超过工业污水排放量。2003年,全国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460亿吨,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47.6亿吨,占总量的53.8%。目前城市污水4253万立方米/天的处理能力与这一数字相比无疑是杯水车薪。
解析——一问:缺钱是问题之源?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交流研讨会上说,中国正面临着水污染加剧和水资源短缺的双重挑战,解决好水的问题,对中国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我们可以分析一下这城市污水处理中面临的几大问题,看看“缺钱”是不是唯一的瓶颈。
一是管网收集系统建设滞后,特别是有些城市中心区雨污分流还没有实现,污水处理设施难以充分发挥效益。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以后,正常运行的可能只有50%,满负荷运行的更少,原因就是管网收集不到位。
除了国债资金发挥率比较低,更重要的是许多地方把管网看成地下工程,而污水处理厂则可以作为表面性的形象工程。
二是污水处理收费不到位,难以形成建设—经营完善的良性循环的投资机制。
三是运行管理政企不分,效率低下、监管缺位的局面亟待改进。
看来,钱并不是唯一的问题。
二问:国债资金用的如何?
国家审计署7月底公布了2004年第3号“部分城市基础设施国债项目建设效果的审计结果”。经过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效果情况进行审计,在对北京、天津等28个省(区、市)抽查的利用国债资金建设526个项目中,涉及污水处理项目230个,有68个未按照国家发改委与有关省(区、市)政府签订的建设责任书或项目计划建成,占近30%。
其中,陕西省1998年在渭河沿岸建设5个污水处理工程,应于2002年底建成4个,但实际只建成2个,渭河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部分已建成项目运营效果较差(见链接),同时,已建成项目还存在着污水处理不达标,建设资金损失浪费严重等问题。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到2005年,我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要达到45%,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要达到60%;到2010年,所有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得低于60%,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风景旅游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得低于70%。
任务能否实现,恐怕还要划个问号。
出路——
出路一:管网建设是长效投资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城市水务处曹燕进副处长告诉记者,当前我国在城市污水设施建设中,污染严重和设施短缺矛盾突出,投资效益和运行效益问题凸现,政企不分和监管缺位现象并存。
对于管网配套严重滞后问题,曹燕进告诉记者,管网的投资应占污水处理设施总投资的50%-70%,与污水处理厂相比,管网吸引社会投资的难度要大得多。他们与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已达成共识,今后,要建立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长效投资机制,国债和其他财政资金将主要投入管网的建设。
出路二:运行监管方方面面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经营原则是保本微利。但目前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普遍较低,达不到运行成本。曹燕进说,国家正在推行阶梯水价,在保证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减少不合理用水。企业,特别是使用自备水源的企业欠交拒交的现象严重,有些地区交费率不足10%。而一些地方自备水源供水量达到城市总供水量的50%以上,因此必须加强自建水源设施的管理。
加强对运行成本、服务质量、水质和市场准入条件的监管也是今后工作的重点。建设部制定的《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的意见》马上就要下发。
曹燕进指出,当前要进一步优化污水处理工艺,研究适合国情的排水体制和污水收集体系,加强小城镇污水处理技术和开发研究,促进污水资源化发展,建立城市水务的良性循环体系。
出路三:用市场“处理”污水
除上述措施以外,国家将加大对水的循环利用率,在规划污水处理设施的同时,规划再生水利用设施,提高用水效益。国外一些地方水可以用10次以上,而我们许多地方水用一次就“达标”排放了,这种局面必须改变。
另外,污水处理厂要尽快引入市场化机制。现在的污水处理厂很多都是事业单位,要加快改制的步伐。国家将通过免征污水处理厂增殖税、优惠用电、优惠土地划拨等政策,充分利用商业融资以及BOT(民间投资-民间运营-合同期满后交还政府)、TOT(民间运营-合同期满后交还政府)等市场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探索财政性投入和市场化运作有机结合的方式,通通过机制创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来源:科技日报 2006-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