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业中国5月18日讯)星云湖流域内一公司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顶管项目违法超标排放废水,被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与江川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处以万元罚金。记者昨日获悉,云南省环保局和省监察总队在对9湖开展专项环境监察工作时发现,今年一季度,我省9大高原湖泊流域偶有违规行为。
据悉,专项监察根据对列入9大高原湖泊流域内重点检查的排污单位、新建项目、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及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了现场环境监察,以及对9湖流域部分新建项目进行了“三同时”监察,共检查排污单位166家。其中新建项目45家,昆明市和玉溪市分别对3个和1个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有关规定的项目进行了处理、处罚,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98%。
根据日前公布的今年第一季度《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环境监察报告》,昆明市环保局对滇池流域现场监察新建项目29家,对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的项目处理、处罚3个,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98%;昆明市环境监理所一季度对阳宗海流域内的11家排污单位进行现场环境监察77次,未发现异常情况;大理环保部门对洱海流域环境监察期间排污单位正常生产18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玉溪市环保部门监察星云湖流域发现,流域内一公司星云湖-抚仙湖出流改道顶管项目违法超标排放废水,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与江川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2006年1月16日现场监察后给予处罚100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现已结案。此外,其他各湖所在地的环保部门也分别就流域内的排污单位等进行现场监察。
据悉,从各地现场环境监察情况看,流域所在地的环境监察机构有重点地对近两年来排污量大、时有反复的排污企业,以及在流域内新建的一些项目、宾馆、饭店等进行现场环境监察,使流域内的环境质量得到了保障。
(来源:云南日报,作者:记者范春荣摄影,2006-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