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建于九十年代,设计初我国污水排放标准中还没有关于氮、磷等指标的相关规定,所以设计过程中没有按脱氮除磷工艺设计。国家实施新的排放标准,现有的设计工艺难以达到排放要求部分指标不能满足国家最新发布实施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规定的一级B标准,更难满足北京市的实际需要,为满足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高碑店污水处理厂要达到新标准一级B要求,必须进行工艺改造。


改造主要是对原有二级生物处理工艺的升级改造,改造规模为100万m3/d;新建深度处理工艺规模为47万m3/d。工程总投资:总投资约5.9亿元人民币。

改造后的100万m3/d二级出水水质要好于国家最新发布实施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规定的一级B标准。要求有53万m3/d新建的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接近Ⅳ类水标准的补充水。为通惠河下游及华能热电厂提供水源。要求有47万m3/d新建的深度处理工艺出水要基本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标准(总氮除外)。为水源六厂提供17万m3/d的优质水源水;为高碑店湖提供30万m3/d补充水。
(来源:中国净水技术网,作者:陈震宇销售总监,2006-12-26)
相关链接:申请加入“中国净水技术网的会员”请联系以下人士:

图为:中国净水技术网负责本项目的陈霁东先生
电子邮箱:chenjidong@waterchina.com.cn
电话:(021)62183433, 13918080799
传真:(021)62724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