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东片印染、染化工业区域面积达610平方公里,涉及萧山东片11个镇、2个农场和2个工业园区的39家印染企业、8家染化企业。这一带由于印染、染化企业众多,排污管网及治理设施缺乏,多年来河道水体发黑发臭,水质为劣五类。“811”行动三年来,萧山全区共计投入14.54亿元,建设和完善东片区域的环境基础设施,目前覆盖整个东片区域的区级污水集中收集管网和集中处理系统已基本形成。
节能减排,是我国实行科学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在污染减排方面,浙江省多项指标已走在全国前列。昨天,省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到今年底,我省“811”环境污染整治三年行动目标已如期实现。全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基本得到控制,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并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县以上城市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率先建成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全省的环境质量得到了稳步改善。
钱塘江水质明显改善
“811”,是指省内八大水系及11个省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通过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整治,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执法和监测。
八大水系中,钱塘江、鳌江、杭嘉湖太湖流域运河水系是污染整治的重点。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三年的努力,在我省每年经济增长都在13%、14%左右的情况下,水环境质量实现了转折性的改善。目前钱塘江流域三类以上水质监测断面比例达到71.1%,比2004年同期提高17.8个百分点。杭嘉湖太湖运河水系既是我省水污染防治的重点,也是国家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点。三年来,这一地区水质总体保持稳定,特别是化学需氧量(COD)得到了有效控制。
企业也承担起保护“母亲河”钱塘江、达标减排的重任。如建德新安化工在“811”工程开始后,认真开展磷污染治理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改进了多效浓缩装置结构,并通过优化整个草甘磷生产工艺等方式,提升装备技术水平,从源头削减了总磷量。建德市环保部门表示,如今从兰江流入建德的水是三类水,而从建德流到桐庐的却是二类水,从“三”到“二”的变化,就是这几年环境整治的回报。同时,包括新安江在内的生态旅游成为我市新“名片”,也体现出对包括水环境在内的生态环境的良好保护。
环保重点监管区达标“摘帽”
在11个省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中,萧山东片印染、染化工业也是杭州地区唯一列入“811”行动的重点监管区。省里制定了严格的整治验收标准,明确了整治完成时限。
萧山东片印染、染化工业区域面积达610平方公里,涉及萧山东片11个镇、2个农场和2个工业园区的39家印染企业、8家染化企业。这一带由于印染、染化企业众多,排污管网及治理设施缺乏,多年来河道水体发黑发臭,水质为劣五类。“811”行动三年来,萧山全区共计投入14.54亿元,建设和完善东片区域的环境基础设施,目前覆盖整个东片区域的区级污水集中收集管网和集中处理系统已基本形成。东片大型污水处理厂的日均处理水量已达到26万吨,负荷达到85%以上,出水浓度低于排放标准。日前,整治工程顺利通过了省级重点监管区污染整治验收。
通过“挂牌督办、跟踪督查、限期治理、动态管理”,到目前,全省所有的省级环保重点(准重点)监管区已全部实现了达标“摘帽”。
多项指标名列全国第一
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全省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已达600万吨,污水处理率达59%,比2004年提高8.6个百分点。其中,“811”行动确定的27个城市污水处理厂都已建成并通水试运行,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县以上城市都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
在加强环保执法监管方面,通过“811”三年行动,我省各级财政筹措3.4亿元,建成了在全国面最广、量最多的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三年来,全省各级财政筹措3.4亿元资金用于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省市县三级联网、全天候实时监控的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监测监控网络,现在已基本形成。
“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成效明显。在污染物的减排上,2007年上半年,全省COD排放量比2006年下降了2.48%,减排幅度居全国第一;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了4.05%,居全国第四。在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上,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06年11月编制的《全国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中,我省以87.1分的成绩名列全国第一。
杭州市积极应对新一轮“811”
节能减排,没有终点。始于2004年的“811”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从明年开始,浙江又将实施新一轮的“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未来3年,浙江将继续关注化工、医药、制革、印染、冶炼、造纸、电力热力、建材等重污染行业,继续强化限期整治,实现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杭州已积极行动起来。萧山在东片印染染化行业通过省级重点监管区验收后,又马上发出进一步深化该区域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安排,继续加快东片各镇集镇生活废水和工业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大东片各印染染化工业企业污染物削减力度,加大东片河道整治力度,促进河道水质持续改善。
另据了解,杭州市制定出台了《杭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实施办法》,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其中规定,有以下两种排污情况的企业必须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一是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二是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列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名单的企业,还将予以公示,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上海供排水项目网陆僶睿编辑,200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