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08年02月17日拍摄的,门前成了臭水坑,我们这样过的春节呀!

图为:2008年05月24日拍摄的,污水已经灌进我家住宅,无法居住。
如今屋内已经严重进水,家具已经淹了半截,房子周围的树木全部枯死,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只好搬出另住。
我先后多次向村镇、县及该公司反映此事,但他们一直是互相推诿不主动解决具体问题。后来,按照该公司要求,我将房产价值评估报告书送交到公司外联部程国正、刘振京二位同志手里,至今未果。
难道我们的合法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吗?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来源:平顶山网友,作者:石先生,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