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和2001年第68次省长办公会议要求,全省水环境和废水污染源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建立全省水环境监控网络和污染事故处理快速反应体系。近日,山东省环保局、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下文(鲁环发[2003]204号),正式批准日照市在沭河莒县夏庄断面建设首座水质自动监测站。
建立水环境自动监控系统,是加强水环境管理,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沭河夏庄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开工建设,标志着目前现有的间断性人工监测改为连续性自动监测,使沭河夏庄断面水质的监控手段发生“质”的飞跃,同时也将极大的促进日照市监测事业的快速发展。
沭河夏庄地处日照、临沂交界处,是淮河流域的一个重要断面。自动监测站建成后将通过实施水质的自动监测,可以实现实时连线监测和远程监控,达到及时掌握水质状况,体现了水环境监测技术手段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对于实现预警预报重大或流域性的水质污染事故,解决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事故纠纷,监督总量控制制度落实情况及达标排放情况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中国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