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1月17日讯)根据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新要求和我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省政府决定全面调整我省污水处理项目开工和竣工投产时间。东方、陵水、儋州等6个污水处理项目开工时间比原定时间提前3个月,竣工投产时间也提前6个月。
具体调整内容为海口长流、洋浦、澄迈金江、定安、白沙、琼中6个污水处理项目,竣工投产时间由2009年12月调整为2009年9月。东方、陵水、儋州、文昌、乐东、三亚海棠湾一厂6个污水处理项目,开工时间由2009年3月调整为2008年12月,竣工投产时间由2010年6月调整为2009年12月。
澄迈老城污水处理项目,开工时间由2008年6月调整为2008年12月,竣工投产时间不变(2009年12月)。保亭、昌江、屯昌、琼海、万宁、临高、五指山、三亚荔枝沟、红塘湾、海棠湾二厂10个污水处理项目,开工时间由2009年3月调整为2009年1月,竣工投产时间由2010年6月调整为2010年1月。
省政府将对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展快、提前完成任务的市、县,省政府将给予通报表扬;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未按照省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市、县,省政府将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黄牌警告、项目和建设用地限批等处理措施,并启动行政问责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来源:海南经济报,作者:记者陈敬儒,上海供排水项目网胡旺云编辑,200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