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月20日讯)记者从贵州省环保厅得知,截至2009年10月底,贵州全省已建成污水处理厂36座,其中22座已投入运行,形成设计处理能力99.9万吨/日。
为给总量减排提供基础数据,贵州省还加强了全省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减排工程监督性监测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2009年上半年总量减排核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要求,贵州省对14家城镇污水处理厂下达了建设进口化学需氧量、流量和升级中控系统的任务。其中两家已经建设完成,其他企业也在紧张建设之中。
贵州省提出要实施有利于污染物减排的价格机制,并在推进污水处理收费改革的问题上提出了若干具体实施意见。目前,贵州省各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按0.65~0.8元/立方米征收,除部分县城镇污水处理征收标准低以外,其余县(区)达到省政府提出的重点流域城镇不低于0.8元/吨,其他城镇不低于0.6元/吨的标准。
据介绍,贵州省污染减排的重点是化学需氧量减排,主要依托于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只要按照攻坚方案的时限要求建成并稳定运行,贵州省“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见习记者詹爱华,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10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