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是一个干旱少雨,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省份,水资源匮乏既是农业发展的心腹之患,也是该省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根据甘肃省水利厅的资料显示,甘肃多年平均水资源是294亿m3,人均水资源1150m3,是全国人均的一半,单位耕地水资源不到全国的四分之一,
农村还有二百三十多万人存在饮水困难,有四十多个县(市)城镇供水严重短缺,还有一些重要工业基地的供水也严重不足。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促进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建立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甘肃省人民政府日前制定出台的《甘肃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将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届时,凡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除规定免征缓征水资源的以外,将依照《甘肃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缴纳水资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