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及各市州环境监测站,对全省包括国控、省控、市控、交界、饮用水等在内的64个断面的水质进行监测,数据显示:湘江干流上游水质较好。参与统计的16个 断面中,7个断面达到II类水质标准,4个断面达到II类水质,5个断面属IV类水质,其中,湘江干流永州段水质较好,符合II类水质标准,长沙湘江段4个断面符合或优于III类标准;长江岳阳段、沅江及资水水质较好,均属II类水质标准;洞庭湖6个断面中有2个属II类水质;湘江支流春陵水、耒水、洣水、渌水、涟水、浏阳河下游及郴江8个断面水质,符合或优于III类标准的断面5个。此外,参与统计11个城市的饮用水,大部分城市水质达标率为100%。
但统计数据也显示,部分河流的污染不容乐观,其中,流经衡阳、株洲、湘潭三市湘江段水质较差;部分湘江支流污染较重,特别是浏阳河长沙段和郴江梁家湾段其水质属V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砷、镉;洞庭湖6个断面中有2个断面为IV类水质,占33.4%,2个断面属V类,占33.3%,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氮;在城市饮用水方面,株洲市、湘潭市部分水厂的石油类或总氮超标。新闻链接加强枯水期水环境监测
昨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州环境监测站严密监控当地水流域枯水期水质变化,确保城市饮用水水质安全。
通知要求,各监测站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到水位恢复正常期间,除原有常规监测工作照常进行外,每10天对所辖流域内饮用水水质进行一次监测,监测项目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汞、镉、铅、砷及当地的特征污染物。监测数据每10天上报一次,即每月10日、20日、30日之前,各监测站将监测数据、当地水文资料等传至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长沙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