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5月18日讯)日前,辽宁省辽阳市环保局上报的辽阳市《地下饮用水源地区划方案》获省环境保护厅批准。
辽阳市环保局针对多数地下水源处于农村以及城乡结合部,污染源较多,严重影响全市饮用水安全的实际情况,根据《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分别向5个饮用水源地所在的县区政府发出了建议函,采取3项措施保证地下饮用水源安全。
一是各辖区政府清查本辖区内污染源状况,开展集中整治;二是禁止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辖区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三是各辖区政府要在本辖区内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通过加强饮用水源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有效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保证地下饮用水源安全。
(来源:辽阳日报,上海供排水项目网helen编辑,201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