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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年底前100万人将喝上“新国标”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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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aterchina.cn 2011/9/16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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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09月16日讯)2007年7月1日,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修订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全部项目的实施确定在2012年7月1日。
自来水“新国标”有三大变化:一是水质检测项目增加,由原来的35项增加到106项,增加了对有机污染物和农药的检测项目。以耐热大肠菌群的检测为例,原标准是每升水不得超过三个,新标准则规定一个也不许有;二是新标准规定了氯气等消毒剂的最高限值;三是增加了对原虫类病毒体的检测,一些容易导致腹泻等肠道疾病的原虫类病毒体列入了检测范围。
国家要求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项目和日期,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必须实施。中国疾控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水质安全监测室表示:“如果106项指标全部达标,自来水可以直接饮用。 ”
目前,沈阳水务集团已经在长白地区完成了“新国标”水运行试点工作,当地4万居民已经率先喝上符合106项水质检测指标要求的“新国标”水。
沈阳水务集团还计划陆续对其他一些水厂实施改造,预计到今年年底前,将有100万沈城市民可以喝到这样符合新标准的饮用水,包括皇姑、铁西和大东的部分地区。
(来源:北国网-辽沈晚报,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李东晓编辑,2011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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