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业中国网上海工作站11月24日讯)广州市工商局抽检结果称,鹤山市宅梧镇罗汉山泉水厂生产的一款罗汉山泉饮用天然净水不合格。
据亲贝网了解,广州市工商局日前通报2011年第3季度流通环节桶装水抽样检验情况,结果显示,由鹤山市宅梧镇罗汉山泉水厂2011年8月7日生产的一款规格型号为18升/桶的罗汉山泉饮用天然净水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pH值、电导率。此抽查产品的生产单位地址是鹤山市宅梧镇白水带红环村淋水窝。
据悉,本次对桶装水经营店和个体经营户所经营的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桶装饮用纯净水、桶装饮用天然净水产品进行了抽检,共计抽取样品59批次,其中17批次不合格。目前,广州市工商局已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采取了下架、封存,立案查处等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来源:亲贝网,上海供排水项目网李东晓编辑,201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