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的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资源评价显示,全国总计有46个城市因为不合理开采地下水而发生地面沉降,其中沉降中心累计最大沉降量超过2米的有上海、天津、太原。
市房地资源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上海市自1921年明显出现地面沉降现象以来,至1965年市区地面平均下降1.69米,最大年均沉降量达110毫米。作为我国最早认识地面沉降危害的城市,上海于六十年代着手对地下水开采采取总量控制,实行计划用水,以及采用将地表水(自来水)直接灌入地下含水层,使地下水位抬高,从而达到恢复土层弹性控制地面沉降目的的人工回灌措施。自1965年实行人工回灌至今,累计回灌地下的水量已达六亿立方米左右。通过采取控制地下水开采、地下水人工回灌两项措施,本市地面沉降从历史最高的100毫米,到目前控制的10毫米左右,1966年至2000年全市地面沉降累计为0.218米,控沉效果显著。
专家指出,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市政建设动迁以及专用回灌井老化等因素,造成回灌深井日益缩减,导致近年来回灌水量逐渐减少。为此专家建议有关方面在回灌管理上加大投入,对回灌井进行合理布局,增设专用回灌井;制定法规,对市政建设动迁的深井实现拆一还一,择地重建,并充分利用现有废弃采灌井,由政府实施回灌;同时对于大规模城市建设活动、建筑荷载增加所产生的新的附加沉降,要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相关法规,工程建设中的工程设计应对地面沉降的影响作出评估,从而确保上海地面沉降得到进一步有效控制。
来源:上海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