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上午,叶寿仁副局长在与协调会代表座谈时指出,这次太湖局会同有关各方积极调处、科学调处,化解了矛盾,把难事办成了实事、好事,践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了水利部党组新时期治水思路,得到了部领导的充分肯定。这起水事矛盾之所以能够成功调处,一是以水权理论作指导,组织编制《大岩坑水电站跨流域引水影响分析及托溪上游水量分配咨询研究报告》,该水量分配方案按照基本用水需求优先考虑,保证河流生态流量的原则,确定大岩坑水电站跨流域引水权限,为科学调处矛盾奠定了基础。二是经过努力,形成了有偿调水的共识,即实施跨流域调水,须对河流下游地区进行必要的补偿。三是在矛盾协调过程中,水利部门和地方政府始终本着“保持边界地区稳定是大局、是政治任务”和“团结治水、实事求是、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经各方努力,矛盾地区始终保持了稳定,协商的气氛逐渐趋好,为积极调处矛盾提供了条件。
叶寿仁副局长要求有关方面继续做好协调意见的落实工作,一要督促补偿资金尽快到位;二要抓紧开展补偿水库的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补偿水库;三要保持睦邻友好,团结治水,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