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对市属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地表水域划分为饮用水源、备用饮用水源、农业用水、城市景观用水、一般景观用水等水环境功能区,并采取相应举措,防止水污染。
对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引滦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执行。其中对备用水源水域、城市景观用水水域及其环境保护地带,规定如下:禁止向水体排放污水,河道上的闸、坝、口、门必须封闭,禁止漏污;禁止新建排污口;禁止向水体倾倒被污染的积雪;禁止集约化养殖鱼类、家禽;禁止将农田沥水、鱼池弃水排入水体;禁止进行各种捕捞作业;禁止在环境保护带内设置堆肥场、饲养场和垃圾场;在环境保护带内严格限制修建厕所,确需修建的,必须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违反上述规定,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图为东郊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减少了污水对本市地表水源和地下水的污染。(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