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人大审议市区水环境三年实施计划
2004/3/9 9:11:00

3月8日上午,绍兴市人大召开主任会议审议《绍兴市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实施计划》,水利局张伟波局长作了汇报。

为加快我市的河道水环境整治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根据大城市发展规划和生态城市规划提出的水网生态景观建设目标和“千里清水河道”建设任务,市水利局制订了《绍兴市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实施计划》,提出用三年时间完成古运河(二期)、大环河西河(一期)、龙横江、南池江、坡塘江、娄宫江、鉴湖、直塘江和钟堰江等9条河段的水环境整治,河道总长度20200米,需完成砌坎36300米、土方100万立方米、绿化面积约75万平方米、征地约1320亩,工程总投资估算约7.75亿元(不包括工程范围内城中村改造拆迁费用)。通过三年实施计划,基本完成越城组团西南片水环境整治工作。其中2004年计划实施古运河(二期)、大环河西河(一期)、龙横江、南池江和直塘江工程(“两河三江”),河道总长度8000米,绿化面积约30万平方米,估算工程总投资29720万元。

经过审议,会议肯定了绍兴近年水环境整治的成绩,并认为,开展河道水环境整治既是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也是建设绍兴现代水城和生态城市的要求,绍兴应继续做好水环境整治文章。通过整治保护水乡风貌,发挥水城特色,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会议提出,开展水环境整治工程中,一要完善规划,深化内涵,不断挖掘水环境整治新的亮点;二要推进建设,完善配套,实现城建、水利、环保、文化、旅游等多种功能;三要严格执法,加强管理,充分展现整治效果;四要整合力量,合力共建,形成水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会议要求镜湖新区、袍江工业区等在抓好园区建设同时,同步开展水系规划,扎实开展水环境整治,把水环境整治与新区内的道路一样作为重大基础配套设施同步实施,做到新区拓展到哪里,水环境整治到那里,提高水环境的标准和档次。会议还对水环境整治水质改善等提出了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书记冯顺桥在会上指出,绍兴作为典型江南水乡的历史文化名城,其特点决定了水环境整治的重要性,水环境整治对绍兴来讲是件大事情,绍兴因水而立,因水而名,要建设好绍兴,就要做好水环境整治,要管理好绍兴,就要管理好水,这也是以人为本、为民亲民的基本要求。冯书记肯定了近几年水利工作成绩,重申了水环境整治的工作要求,并强调,加快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一定要把水环境整治结合起来,各园区内水系规划要完善规划,严格执行,园区内水面一定要做到占补平衡,而且要有所扩大。冯书记还建议水利部门要做好水环境整治引导、指导文章,并进一步加强水资源工作调研。

按照已批准的《绍兴市区河道治理保护规划报告》,目前在越城中心组团环线范围内有河湖水面积13.48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0.82%,有主要骨干河道33条,分东南西北四片。城东片这几年骨干河道水环境整治力度较大,先后完成了平水东江、平水西江、禹陵江、直宫江以及小区内部分支流河道整治,为改善城东片总体环境起到了十分重要作用。目前尚有古水道和浙东运河未完成整治。城南片主要有坡塘江、南池江以及南环河等河道,南环河工程经过去年一年的建设已全部完成,坡塘江和南池江已列入三年实施计划。城西片有娄宫江、直塘江、鉴湖、龙横江、新桥江、钟堰江、古运河和西环河等河道,都尚未进行整治,计划在三年内基本整治完毕。城北片有上下官渡、大树江、梅山江等河道,与镜湖新区相连,计划与镜湖新区水环境整治同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