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3.75%
2004/5/14 15:42:00

  13日,记者从江西省统计局了解到,2003年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3.75%,比上年降低了0.16个百分点,除了南昌市处理率达19.83%,其余10个设区市处理率均为零。

  这一现象引起了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江西省环保局污控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11个设区市中,只有南昌建有日处理量为8万吨的朝阳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为33万吨(一期) 的青山湖污水处理厂将于今年10月左右建成并运行。其他10个设区市至今未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但这些设区市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建污水处理厂,并纳入当地“十五”计划。此外,在对全省11个设区市和9个县级市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工作中,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情况是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能督促一些设区市政府加大环保投资,建立并完善污水处理系统。(何鹏晟、童梦宁)(实习编辑:蓝天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