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13日从市环保局获悉:“十五”期间,国家环保总局全面推行的排污许可证制度,今年年底前将在我市70家重点污水排放企业中实施,目前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排污许可证制度就是要求排污企业持证排污,并且按照环保部门校准的总量与浓度进行有序限量排污。市环保部门在企业排污申报的基础上,根据市环境监测站实际监测的数据,确定各企业污水排放所允许的限额。对超量超标排污者,除责令整改外,并予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推行污水排放许可证制度,是我市控制污染物总量、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保护巢湖水资源环境的又一新举措。 (巢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