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英明王锦慧)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局获悉,为有效实施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科学准确地掌握区域、流域和城市的环境容量,我省决定核定全省划定的97个水环境功能区现状排污条件、目标水质下的水环境容量。
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是实施水污染控制由浓度控制和目标总量控制向容量总量控制转变的一项基础性环保工作;也是今后水污染防治进行量化管理的依据。本次核定水环境容量主要内容包括:水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污染源调查与评价、水环境容量计算与核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确定、总量分解等。
根据我省近日出台的《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方案》,2004年1月10日前,重点完成容量计算、汇总、分析、校核等工作。水环境容量核定工作成果分两项:一是石家庄、秦皇
岛等5个重点城市于2003年12月底前完成容量计算;二是全省校核汇总后,形成全省水环境容量核定分析与总量分配报告(包括6个非重点城市),报国家环保总局并申请审查验收。
(石家庄日报)